《新福建人才建设行动纲(2018-2022)》的思路框架

一、总体目标

着眼于打造机制活、政策优、环境好的人才高地,聚天下英才推进新福建建设。力争通过5年努力,到2022年,全省人才资源总量达到900万,人才资源总量占人力资源总量的比重提高到30%以上;省市县三级合计投入人才专项资金200亿元;人才政策更加积极开放有效,人才环境营造取得明显成效,人才工作在全国位次超前于经济社会位次的2-3位,人才贡献率排名进入全国前5位,部分做法经验能引领全国人才工作,为新福建建设提供磅礴的人才力量。

二、重大工程

坚持“引育并举、两条腿走路”,对原有的省内高层次人才工程等进行整合融通,在借鉴现有引进高层次人才ABC类的基础上,增加“特级人才”类别,形成新的特级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ABC四类,并提高资金补助等待遇,形成更具竞争优势的人才政策。

1.实施新一轮“海纳百川”人才聚集工程(针对引进人才)。5年内全省支持100个产业领军团队,评价认定1000名以上特级人才(含省市县三级)、10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(指高层次人才ABC类,含省市县三级),引导推动各设区市引进各类优秀人才10万名以上(含柔性引进人才)。重点采取七项举措:一是制定实施福建省领军团队支持办法。每年精选一批,分别给予每个团队每年1000-5000万元以内支持,连续支持5年。二是提高特级和ABC共4类高层次人才支持力度。对院士、战略科学家等特级人才,采取“一事一议”政策支持,额度不低于1000万;高层次人才ABC类补助标准,由现有50-200万元提高到100-300万元,引进的A、B类人才团队(省引才“百人计划”团队)按500万元补助。三是继续实施引进生项目。选拔引进一批优秀毕业生,战略性培养党政后备干部及国有企业、城乡规划、医疗、科研人才。四是加大柔性引才力度。坚持不求所有、只求共赢,健全柔性引才机制,采取顾问指导、技术联姻等方式,引进“星期天工程师、候鸟人才”,探索符合福建省情、体现福建特色的柔性引才之路,借梯登高、借势发展。五是打造两项引才活动品牌。针对“走出去”引才,赴北京、香港、美国等世界各地开展“人才福建周”活动;针对“请进来”引才,举办多种形式、不同类型的“福建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周”活动。六是促进一批高水平平台建设。采取事后奖励的机制,打包式每年支持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、省级高水平科研平台等人才平台开展引才引智工作。七是构建人才战略合作平台。5年内省级层面力争与100家国内外著名机构开展合作。充分发挥富闽基金会和海外引才联络站作用,推进海外引才工作;继续与北大、清华、人大等省外高校开展战略合作,适时拓展到国(境)外其他著名高校、科研院所及各类智库。

2.实施“八闽英才”培育工程(针对存量人才)。每年通过遴选一批有培养潜质、成长潜能、发展潜力的高层次人才以及青年人才进行重点培养、重点跟踪、重点支持,推动引进或存量的ABC类人才分别向更高一级层次人才发展。重点推动“五个项目”:一是特级人才支持项目,研究制定特级人才支持措施,对现有的特级人才补齐补助资金至1000万元,用同一标准,向海内外、省内外、体制内外人才开放,形成各方人才同台竞争的机制。二是特级人才后备人选培养项目,每三年从高层次人才中遴选20-30名作为特级后备人才进行重点培养,每人给予500万元补助。三是青年优秀人才“雏鹰计划”项目,每年培养支持100名左右,按B类人才标准,给予200万元补助资金等相关支持政策。四是“福腾200”项目,按市场化方式对每年全省高考前200名学生进行跟踪服务。五是“创业之星”项目,鼓励支持各地评选一批,给予相应的资金和政策扶持。此外,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,开展各类型的人才培育支持计划。

三、重点任务

1.闽台人才交流合作计划。深入实施台湾引才“百人计划”;制定发布《台湾人才在闽工作生活指南》,积极探索台湾人才享受大陆居民待遇项目清单,解决台湾人才在科研项目申请、职业资格认证、医疗保障、住房待遇、信用卡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障碍。

2.重点产业精准引才计划。按照“领域精准、需求精准、政策精准、对接精准、服务精准”等思路,以招商引资相关的产业工作部门为牵头单位,制定不同阶段、不同年度、不同需求的人才规划,并绘制省内外产业分布图及其对应的专业院校、研究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分布等人才地图。制定实施精准引才特殊支持政策,在普惠性政策基础上,对预期能实现重大产业突破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或高端紧缺人才实行“一事一议”“一人一议”原则,从人才、科技、工业等专项经费中统筹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支持。

3.补齐民生短板人才培育计划。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、民生社会事业发展,加强高技能人才、农村实用人才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。以教育、卫生部门为主,分别制定实施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、加强卫生医疗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。

四、机制创新

1.完善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有效机制。探索成立福建省人才集团。建设省“海纳百川”高层次人才信息共享平台。建立联席会议制度。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制度。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。

2.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。坚持以人才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评价人才,分层分类建立人才评价体系,着力破除唯学历、唯职称、唯论文倾向。探索实施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制度,试点国有科技创新型企业对重要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实施股权、期权激励。设立人才工作先进奖,研究制定人才工作奖励办法,对人才工作考核成绩优秀的设区市(含平潭)或县(市、区),实行以奖代补方式,分别给予奖励补助;设立人才引荐伯乐奖,将现有3-10万补助资金提高至10-20万元。

3.完善人才合理流动机制。引导人才向重点实验室、创新型企业、现代产业集聚,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。试行体制外人才“挂职200”计划,每年遴选40名体制外(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)优秀人才,到体制内急需地方开展挂职服务。

4.完善人才服务保障机制。着眼打造“近者悦,远者来”的良好人才生态环境,支持各地各部门构建“人才之家(社区)”、建立人才驿站;推进人才服务“一卡通”建设,使“八闽人才卡”成为高层次人才尊贵名片;开展“人才服务110”和高层次人才“秘书式”服务试点工作。加强对人才的政治引领、政治吸纳,完善党委政府决策专家咨询、论证制度。加强人才宣传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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